根据《绍兴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主管及以上人员聘任管理办法》(绍学院资产公司党支部〔2020〕3号)和《绍兴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主管及以上人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绍学院资产公司党支部〔2020〕4号)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管理人员聘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聘任工作在公司党总支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聘任考察组,负责开展选聘工作。考察组成员如下:
组长:陈剑波
成员:严永刚 孙丹 黄少青
二、聘任岗位、任职条件
(一)聘任岗位
面向公司内部选拔任用物业中心主管1名,主要负责学生公寓空调租赁服务;校内出租房日常管理;学生公寓物业服务项目日常监管等工作。
(二)任职条件
任职条件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主管及以上人员聘任管理办法》(绍学院资产公司党支部〔2020〕3号)第二条“选拔任用条件”。
三、工作程序
本次管理人员聘任工作,按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主管及以上人员聘任管理办法》(绍学院资产公司党支部〔2020〕3号)要求公布岗位,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和确定拟任人选,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经任前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聘任。
四、工作纪律
(一)公司党总支要严格按照有关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的文件和规定,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本次聘任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公司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在聘任工作中的监督职责。
(三)全体员工应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和配合做好管理人员聘任工作。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资产经营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绍兴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日